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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3歲,曖昧不明的關係讓人上癮,過度喜歡,即使弱勢也不後悔。謝謝妳最後的結束,至少感受妳的一點愛憐。

24歲,紅粉的安慰對妳起了也許移情作用,以為平淡也可以得到妳的浪漫。沒有見面的分離,留不下話語,消失。瞬間的長遠,跟著妳一起離開在所謂手機的那一頭。

25歲,連續七天,一個陌生人走進生命,不只生活,穿越五年的光陰,活得像家人一般,前面的熱烈,後面的喧囂,不就這麼從相信到背離。

29歲,太寂寞了,一個人是不是可以不繼續感到寂寞。離開妳的所有,短暫遠行,只為與妳分離後得到平靜。

怎麼,還在寂寞邊境,往裏頭鑽。妳的作為,解讀殘酷,還能繼續望穿所謂愛戀嗎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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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*樂*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